捐款
总体而言,自核安保基金设立以来,已有48个成员国、欧洲联盟以及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为该基金提供了捐款。他们的财政捐款从几千欧元到超过1100万欧元不等。
在2020年到2024年期间,有26个捐助者向核安保基金提供了资金:

澳大利亚

比利时

加拿大

中国

捷克共和国

丹麦

爱沙尼亚

欧洲联盟(欧盟)

芬兰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日本

韩国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巴基斯坦

俄罗斯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英国

美国
此外,来自工业界、学术界和第三领域的28个组织专门为原子能机构的重要会议提供了财政支持。
在加入核安保基金的新捐助者的助力下,预算外捐款来源的多样化是确保原子能机构在核安保领域为成员国提供可持续支持的必要条件。
其他捐助和伙伴关系
原子能机构还积极地与捐助者接触以获得实物捐助。这些是不同于财政捐款的物品或服务捐助。
此外,原子能机构还继续努力与成员国研究机构建立或扩大伙伴关系,以进一步增强其在核安保领域提供援助的能力。例如,指定协作中心;启动协调研究项目;与大学和学术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特别是通过国际核安保教育网、国际核安保培训和支持中心网;以及通过实际安排与国家和国际专业组织和研究组织建立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