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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原子能机构每年采购总价值超过1亿欧元的货物和服务。这些订单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交付给非洲、亚洲、欧洲和拉丁美洲的成员国,其余订单则提供给原子能机构总部及其现场实验室和办事处。

原子能机构采购服务办公室通常采购以下货物和服务:

  • 核相关设施的专业施工服务和安全升级;
  • 乏核燃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的处置服务;
  • 用于医疗目的的加速器和回旋加速器;
  • 与辐射探测有关的各种设备和服务;
  • 实验室用品;
  • 分析仪器;
  • 同位素;
  • 核成像和放射治疗设备;
  • 水文设备;
  • 与核安全和核安保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其他货物和服务包括维持原子能机构总部业务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例如办公室设备和用品、设施管理服务、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各种咨询服务。

原子能机构商业机会竞标

原子能机构按照严格遵守透明、公平、竞争和最佳价值的原则以及国际最佳实践执行采购程序。这反映在整个评标和授标过程中,并符合原子能机构的《财务条例》和《财务细则》。

原子能机构在联合国全球市场上提供其商业机会。

所有标书和建议书都必须按照 原子能机构《投标人一般须知》和《投标人特别须知》进行编写和提交,这些须知构成相关招标的一部分。

目前,潜在供应商无需向原子能机构注册参与招标过程。但是,原子能机构推出了一个“网上供应商”(iSupplier)门户,供供应商提交报价和发票。随着“网上供应商”门户的启动,原子能机构将逐渐开始逐步淘汰其他提交报价和发票的渠道,因此鼓励供应商通过 “网上供应商”门户 注册并提交报价和发票;供应商一旦注册,便可以在原子能机构“网上供应商”门户上找到导航指南和培训材料。

如果供应商被授予合同,原子能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提供补充文件。

所有订单、合同和协议均受原子能机构《一般合同条件》约束:

 

采购道德和行为准则

原子能机构对其官员的欺诈、腐败或相关形式的不当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在开展活动时,原子能机构官员应遵守对国际公务员提出的最高效率、能力和诚信标准要求。严禁任何与原子能机构开展业务的人员索取或接受任何酬金、礼物、恩惠、款待、借款或任何有价值物品。原子能机构制定了贯彻这些标准的交叉政策。原子能机构遵守健全的财务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原子能机构致力于良好的治理和透明度。

此外,希望与原子能机构开展业务或已经开展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必须遵守《联合国供应商行为准则》以及原子能机构招标和(或)合同文件中可能规定的任何其他道德要求。

建议潜在和现有的供应商定期访问原子能机构网站,随时了解可能影响其与原子能机构开展业务能力的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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