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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国国家核法律框架与未来核法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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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ngthening the National Nuclear Legal Framework of China and Future Cooperation in Nuclear Law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欢迎中国代表团。(照片提供:D. Calma/国际原子能机构)

国际原子能机构法律事务办公室于 2024 年 10 月14日至18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接待了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高级代表团。此次会议是应中国政府的要求组织的,旨在讨论核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草案)》的具体内容。同时,本次访问还为就核法律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支持方面的未来合作机会进行初步讨论提供了契机。

中国代表团由国家原子能机构 (CAEA)、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CNN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核学会核法律分会的代表组成,与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进行了短暂会晤。格罗西表示:“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其民用核电计划,我对加强其核法律框架的努力表示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将积极支持这一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建立广泛的法律和监管框架,确保核技术的安全、可靠和和平利用。最近,中国于2018年通过的《核安全法》和2003年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此外,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还颁布了各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议及批复,包括核损害民事责任 。

根据国家原子能机构系统工程司副司长王进军介绍,2024 年 4 月 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草案)》,预计该法将成为中国原子能领域的基本法。该法主要侧重于原子能的研究、开发、合作和利用,也涵盖部分监管控制领域的内容。王进军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与原子能机构探讨该项法律草案,深入了解其他国家的立法实践,进一步探索核法律领域的合作机会。”

访问期间,代表团还会见了原子能机构高级管理层,包括负责核安全和安保部的副总干事 莉迪·埃夫拉尔、负责核能部的副总干事米哈伊尔・丘达科夫和负责技术合作部的副总干事刘华。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 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与代表团成员和原子能机构工作人员合影。(照片提供:D. Calma/国际原子能机构)

中核集团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李朝晖表示,中核集团的业务涵盖中国民用核计划的所有领域,包括核能研发、天然铀勘探和开采、燃料制造、核设施安装建设和设备制造、核电站运行和维护、核应用、乏燃料后处理和回收、退役和废物处置。他指出: “核法律贯穿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我们期待未来与原子能机构就这一主题展开合作。”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律部唐亚先生强调:“未来对于人大工作人员在核法律领域的支持将具有重要意义,并将有助于进一步审议我国的核法律框架。”

中国核学会核法律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刘春生表示,该分会于2023年10月成立,旨在通过理论研究、专业发展、国际交流和咨询服务四大平台,推进中国核法律体系建设。他补充说道:“这些平台旨在促进核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培养法律专业人员。并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原子能机构法律事务办公室的交流,通过具体项目建立长期伙伴关系。

代表团还参观了位于奥地利塞伯斯多夫的原子能机构研究实验室,了解核技术如何在食品、农业、人体健康、工业应用和环境保护领域支持其成员国发展。在参观原子能机构事故和应急中心期间,代表团有机会现场观摩了全球核或辐射应急的准备与响应联络点的运作模式。

此次访问是在原子能机构立法援助计划的跨地区技术合作项目框架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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