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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对190个国家实施了保障 — 原子能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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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机构工作人员部署设备,确认冷却池中贮存的乏核燃料的存在情况。原子能机构核实各国仅为和平目的利用核材料和核技术的承诺。(图片来源:原子能机构)

根据最近发布的2024保障情况说明与背景,2024年,原子能机构对190个有生效保障协定的国家实施了保障。这涉及在全世界1300多个核设施和“设施外场所”进行了3000多次现场核查活动。

通过保障,原子能机构核实各国仅为和平目的利用核材料和核技术的承诺。“年度情况说明”介绍原子能机构全年开展核核查工作的结果和结论。

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兼保障部部长马西莫·阿帕罗说,“‘2024年保障情况说明与背景’表明了以往报告的趋势:接受原子能机构保障的核材料和核设施数量继续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在其能源结构中增加核能,我们的工作量只会不断增加。”

小数量议定书

2024年,原子能机构能够对实施了保障的190个国家中的175个国家得出保障结论。其余15个国家拥有基于原始标准文本的“小数量议定书”。正如总干事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指出的那样,该文本载有限制条件,严重影响着原子能机构为这类国家得出可信和有充分依据的保障结论的能力。

“小数量议定书”于1974年标准化,旨在简化对拥有最低限度核材料和核活动或没有核材料和核活动的国家实施保障。2005年,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决定原始形式的“小数量议定书”构成了保障体系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理事会核准了经修订的“小数量议定书”标准文本。原子能机构不再对拥有基于原始标准文本的“小数量议定书”的国家得出保障结论。

2024年,斐济、蒙古、阿曼和塞拉利昂修订了原始“小数量议定书”以反映经修订的标准文本,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和沙特阿拉伯废止了“小数量议定书”。对于拥有基于原始文本的“小数量议定书”的 15 个国家,原子能机构仍然随时准备为修订或废止这些“小数量议定书”提供援助。

这一年期间,带有基于经修订文本的“小数量议定书”的全面保障协定附加议定书对东帝汶生效。

有了附加议定书,就可以通过向原子能机构提供对更多保障相关信息和场所的接触,显著地增强原子能机构核实所有核材料和平利用情况的能力。

保障:原子能机构的结论

在2024年原子能机构实施了保障的190个国家中,182个国家有生效“全面保障协定”,其中137个国家还有生效“附加议定书”。在这137个国家中,原子能机构对75个国家得出“所有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的结论。原子能机构首次对摩洛哥得出了这一结论,也称为“更广泛的结论”。对61个国家,原子能机构只能得出已申报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的结论,因为有关不存在未申报核材料和核活动的评价工作仍在进行。

对拥有生效全面保障协定但无生效附加议定书的31个国家,原子能机构能够得出已申报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的结论。

截至2024年底,三个《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尚须按照该条约第三条的要求将全面保障协定付诸生效。对这些国家,原子能机构无法得出任何保障结论。

对原子能机构按照特定物项保障协定实施了保障的三个国家(印度、以色列和巴基斯坦),原子能机构得出了“实施了保障的核材料、设施或其他物项仍然用于和平活动”的结论。

在五个《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核武器缔约国也根据各自的自愿提交保障协定实施了保障。对于这五个国家(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英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原子能机构得出“选定设施中实施了保障的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或者按照协定的规定被撤出了保障”的结论。

成员国的支持对于应对挑战至关重要

阿帕罗说,“我们能够对这么多有生效保障协定的国家得出保障结论,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前进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跟上国际核保障执行方面的挑战,并抓住机遇。”

为了加强各国实施保障的能力,原子能机构还在继续为负责保障执行的国家当局或地区当局及国家核材料衡算和控制系统提供支持。2024年期间,原子能机构继续为从事保障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员提供广泛的现场培训和在线培训机会。

此外,2024年还与四个国家启动了新一轮综合能力建设倡议 — 原子能机构关于国家核材料衡算和控制系统及负责保障执行的国家当局或地区当局的“综合能力建设倡议”:孟加拉国、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喀麦隆和加纳。“综合能力建设倡议”是总干事在2020年发起的,对国家的具体保障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综合援助。

请阅览2024年保障情说明与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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