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是为了应对因核技术的发现和多种使用而产生的深深恐惧和期望,于1957年成立的。原子能机构起源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1953年12月8日向联合国大会发表的“原子用于和平”演讲。
历史
1957年7月29日美国由艾森豪威尔总统批准《规约》,标志着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式诞生。在华盛顿特区白宫玫瑰园签字仪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艾森豪威尔总统回顾了他在1953年12月向联合国大会发表的讲话,其中他提出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
“事实上,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把许多地方许多人心中生出的一种希望具体化......原子的分裂或许能促使整个分裂的世界统一”。
原子能机构与核技术及其有争议的应用,无论是作为武器,还是作为实际的有用工具,都密切相关。艾森豪威尔总统在他1953年的讲话中所表达的观点促进了原子能机构《规约》的形成。1956年10月,81个国家一致批准了《规约》。
原子能机构是在联合国系统内作为世界“原子用于和平”组织成立的。从一开始,它被赋予的任务就是与其成员国和世界各地的多个伙伴合作,促进安全、可靠及和平的核技术。原子能机构《规约》第二条规定了原子能机构的双重使命目标——促进和控制原子能。
“机构应谋求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机构应尽其所能,确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
1957年10月,第一届大会代表决定在奥地利维也纳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在维也纳国际中心于1979年8月启用之前,维也纳歌剧院旁边旧的大饭店用作原子能机构的临时总部。
原子能机构还在加拿大多伦多(1979年开始)和日本东京(1984年开始)设有两个地区办事处,在美利坚合众国纽约(1957年开始)和瑞士日内瓦(1965年开始)设有两个联络办公室。原子能机构自1961年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和塞伯斯多夫以及自1961年在摩纳哥开设专门从事核技术研究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