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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

原子能机构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方法和软件工具支持通过自评定发展核电计划安全基础结构。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方法和工具是原子能机构支持成员国制定完善有效的监管框架工作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和有关评审服务。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使得能够基于原子能机构“安全导则”《建立核电计划的安全基础结构》(第SSG-16号)对核电计划安全基础结构进行自评定,这一导则在逐步系统地实施可适用的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方面提供指导。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如何支持建立国家核电计划的安全基础结构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通过在以下方面为用户提供帮助,支持成员国建立对核电计划至关重要的有效和高效的安全基础结构:

  • 跟踪和评定第SSG-16号中确定的安全相关行动的实施进展;
  • 确定需要改进以符合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的领域;
  • 对评定进行成文记录以便能够将其用于为原子能机构安全评审服务做准备。

第SSG-16号中的行动围绕从原子能机构“安全要求”中提取的20个基本安全要素进行组织。在电厂准备调试之前,应采取与这些要素有关的行动。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明确了政府、监管机构和营运者的作用、期望和义务,并使他们能够跟踪活动并彼此互动。

特点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协助国家当局在发展核电计划安全基础结构的初始阶段系统地实施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的要求。

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的特点是20个模块,各使用成套问题处理第SSG-16号的基本安全要素。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利用所提供的答复、证据和正当理由,编写一份按照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和国家核电发展促进基础结构发展的报告。综合安全基础结构评审报告可进行编辑,并可用于创建综合监管评审服务工作组访问和其他原子能机构同行评审服务前期所需的部分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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