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和放射事件分级表》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

《国际核和放射事件分级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是一个用于向公众通报核和放射性事件的安全意义的工具。

成员国在自愿基础上利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对其领土上发生的事件进行分级和通报。它不是一个供用于应急响应的通报或报告系统。

范围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涵盖涉及辐射源的设施和活动中的事件。它用于对造成放射性物质向环境的释放及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照射的事件进行分级,也用于没有造成实际后果但所实施的预防措施没有发挥预期作用的事件。分级表还适用于涉及放射源丢失或盗窃以及在废金属中发现不受控制的放射源的事件。“国际核事件分级表”不应用于对作为医疗组成部分对人进行有意辐射照射的程序所导致的事件进行分级。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旨在用于非军事应用,并仅涉及事件的安全层面。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不应用于评定或比较设施、组织或国家之间的安全实绩,也不应用于触发应急响应行动。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分级说明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分级说明

成员国利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提供表示核或放射性事件严重性的数值分级。

  • 事件分为七级。分级为对数分级 — 也就是说,分级每增加一级,事件的严重性约增加十倍。
  • 对事件的考虑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 对人和环境的影响
    • 对放射性屏障和控制的影响
    • 对纵深防御的影响
  • 无安全意义的事件被定为“分级表以下/0级”。
  • 在辐射或核安全方面无安全意义的事件不在分级表上分级。

近80个原子能机构成员国已指定“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国家官员。鼓励成员国通过 原子能机构支持的网基核事件系统 分享被定为2级或2级以上的事件以及引起国际公众关注的事件的信息。该系统公开列出过去12个月报告的事件。

背景

“国际核事件分级表”于1990年由原子能机构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机构)开发。最初,分级表用于对核电厂事件进行分类,随后进行了扩展和调整,使之能够适用于与民用核工业相关的所有装置。后来,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和调整,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对通报与放射性物质和辐射源使用、贮存和运输有关的所有事件之严重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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