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一个国家已拥有核电计划,还是首次发展核电,新建核电厂都需要足够的资金和融资,前者通常是政府的责任,后者由电厂业主或营运者负责。
资金和融资
无论一个国家已拥有核电计划,还是首次发展核电,都需要政府提供资金来发展或维护必要的核基础结构。这包括建立法律框架、监管机构和实施核能计划的组织;支持人力资源开发;为紧急事件做好准备;以及为放射性废物处置和核设施退役建立基金机制。
另一方面,为新建核电厂项目筹集资金通常是核电厂业主或营运者的责任。尽管核电厂运行成本相对较低且稳定,但考虑到资本成本较高,而且项目规模通常很大,核电项目可能会是一个挑战。这意味着即使是单个项目所需要的融资规模也是巨大的。
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提供一个路线图,用于开发必要的基础结构和工具来建模和获得所需的资金和融资,为发展新核电厂的成员国提供支持。《开发国家核电厂基础结构的里程碑》所载国际原子能机构“里程碑”方案旨在帮助成员国了解与发展核电计划相关的承诺和义务,包括相关的资金和融资。原子能机构还出版了财务管理报告,例如《新建核电厂融资问题》。
特别是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核电项目的融资变得更具挑战性。在公用事业公司方面,准垄断市场已经解除管制,能源输送、分配和发电已经拆分,以鼓励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这使核电营运者面临价格和需求风险,增加了新项目的总体风险,同时增加了融资难度。尽管存在这些困难,为了鼓励核能发展,正在寻求创新的融资方案和支持政策,包括政府的部分投资或贷款担保。
在金融市场方面,国际资本市场日益趋于全球化和竞争化。为了更好地确保投资回报,并吸引投资者参与特定项目,已经开发了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如分阶段融资以减轻项目从开工到建设另一台机组的不同阶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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