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和评价

原子能机构从三个来源收集和处理与国家有关的保障相关信息:国家本身提供的信息;原子能机构在现场和总部进行的保障活动;其他相关信息。

国家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报告和申报,而来自原子能机构保障活动的信息则来自例如现场核查或对核材料衡算信息的评价。其他信息可能来源于公开渠道和第三方。

原子能机构对此类信息进行持续审查,以评定国家申报信息的内部一致性以及国家申报信息与原子能机构所产生和收集信息的一致性。通过与国家磋商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异常情况、问题或不一致情况,并且必要时采取进一步行动。

国家提供的关于其核材料和活动的信息占原子能机构用于实施保障的信息的绝大多数。对于拥有生效的 全面保障协定附加议定书的国家,以核材料衡算报告、核材料和设施设计资料转让预先通知以及有关国家核与核相关活动的其他资料的形式向原子能机构提供信息。

评价保障活动试图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国家有关其核计划和规划的申报是否与原子能机构可获得的其他保障相关信息一致。这些信息包括来自公开渠道的信息(例如政府文件、营运者出版物、科技文献)以及第三方信息。后者占原子能机构可获得的信息的一小部分,由一个国家或一个组织自愿提供给原子能机构。这些信息一旦得到确认,将由原子能机构彻底分析,并通过原子能机构可获得的其他保障相关信息加以证实。在这个过程中,原子能机构与各国进行接触,并且必要时采取后续行动,以处理其申报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比较宝贵的公开信息源例如可商业获得的卫星图像。卫星图像通常被用于评价各国提供的关于其核活动的信息,并用于计划对设施进行视察和访问,以核实设计信息和进行补充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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