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用源

放射源在全球广泛应用于医学、工业和研究领域。一旦不再使用,它们不受防护或被遗弃的风险就会增加。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对控制废弃放射源提出了国际要求,帮助成员国实施其废弃放射源回收、整备和贮存的技术

密封放射源是一种封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通常外表像一个小而无害的金属块。密封源的胶囊或材料足够坚固,可以在源的设计使用条件下以及在可预见的事故中保持对泄漏的密封性。密封放射源在医学、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地质、采矿和研究等领域有各种不同的应用。

弃用源被定义为不再使用的源,并且在被授权的实践中没有再次使用它们的意图。因放射性衰变而不再用于其预计用途的废源,是弃用源的一部分。

如果丢失或控制不当,废密封源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威胁。暴露在未经屏蔽的高活度源的大剂量辐射中,可能是致命的,也可能造成严重的辐射损伤。如果源囊被破坏,放射性物质就会释放和扩散,导致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类造成潜在的放射性危害。

确保辐射源应用安全和相关设施在运行中的安全,对于保护人和环境免受任何相关辐射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辐射安全,需要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体系来控制辐射源。

这类体系首先需要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国家辐射源管控基础结构,实施监管控制活动。监管机构需要充足的资源和称职的员工,监管控制活动还需要包括从授权到检查和执行的所有必要的步骤。

通过其安全标准和其它文件,如《放射源安全和安保行为准则》《放射源进出口导则》。原子能机构提供对管控放射源所需的适当、可持续监管体系的国际要求和建议。原子能机构还提供各种工具,帮助监管机构加强其活动的有效性,包括安全监管基础结构的自评定(SARIS)、监管当局信息系统(RAIS)、源管控网(CSN)和营运者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注册(RWMR)。

原子能机构还协助成员国利用安全、经济有效的技术回收、整备和贮存密封放射源。直接援助包括:

  • 搜寻潜在的无看管源,以及对找到的源进行回收和安全管理;
  • 回收、表征和整备废密封放射源,包括镭源、闪电导体源和烟雾探测器,进行长期贮存和处置;
  • 编制国家废密封放射源清单、源表征和记录保存;
  • 为回收或循环利用高活度废密封放射源提供协助。

原子能机构还通过为废密封放射源整备和贮存设施的设计提供咨询、提供废密封放射源操作、整备和贮存技术规程以及提供有关设施设计和技术规程的培训,帮助提高废密封源管理的国家能力。原子能机构还有一个网上学习平台。其包括的讲座和报告内容涵盖废密封放射源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以及有关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退役和环境整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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