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材料的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潜在的安保威胁。原子能机构协助各国实施并维护国家对运输此类材料的核安保机制。
运输安保
协助成员国实施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材料运输过程中的安保是原子能机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运输安全旨在保护公众免受货包内的放射性材料的伤害;另一方面,运输安保的目标是用锁、封记及其他技术和方法来保护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材料,确保其不落入坏人之手。
这些材料通过公路、铁路、海运、空运和内河航道进行国内和国际运输,用于医学卫生、农业、核能发电和先进科学研究等领域。据原子能机构估计,每年运送的放射性材料有2000万单。因此,运输安保要求也同样浩繁。
原子能机构协助各国制订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材料运输的实物保护机制,以帮助保护人类、财产和环境免受恶意行为的伤害。这可能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放射性货包被拦截或被破坏等。
放射性材料运输的安全和安保考虑必须协调一致,以便符合运输条例和原子能机构的其他安全标准与核安保导则。
原子能机构及其成员国已经为安保目的制订了建议和指南,定期更新和修订。这些文件告知成员国如何设计和实施一个严密而可持续的运输安保系统。在工作中,原子能机构特别注意安保措施不对安全造成损害,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