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

1986年4月26日,位于当时苏联境内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四号反应堆在低功率不当测试中失控,从而导致发生爆炸并燃起大火,反应堆建筑被摧毁,并向大气释放了大量辐射。由于忽略了安全措施,反应堆中的铀燃料过热并熔穿了防护屏障。

事故发生后不久,原子能机构立即向苏联提供了在环境治理、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管理方面的支助,以加强该核电站的安全水平。原子能机构在“国际切尔诺贝利项目”下与其他联合国组织密切合作,该项目提供了对该事故放射后果的评定并对防护措施做了评价。结果在1996年4月举行的题为“切尔诺贝利事故后十年:事故后果总结”的国际会议上作了专题介绍。

切尔诺贝利事故后不久,原子能机构起草了得到成员国批准的两项公约,即《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这两项公约建立起应急通报、信息交流和应请求提供国际援助的国际框架。这两项公约授权原子能机构作为协调这些活动的国际中心。

2003年,原子能机构与受影响最严重国家(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乌克兰)的政府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合作设立了切尔诺贝利论坛,以解决恢复运行问题并开展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的放射性评定。结果在2005年原子能机构“切尔诺贝利:回顾过去,走向未来”[1]会议上作了专题介绍。

作为评定和报告电离辐射水平和效应的任务的一部分,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辐射科委会)对

1996年和2005年会议的结论进行了审议。辐射科委会的结论充分反映在定期加以审查和更新的原子能机构的标准中。

事故发生以来,原子能机构与辐射科委会以及其他国际伙伴密切合作,就辐射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开展了独立评定,并基于从现场和周围区域收集的真实准确的数据整理出基于科学的证据。这些资料已提交联合国并得到了联合国大会的核准。

本文件提供更多有关切尔诺贝利事故后原子能机构的行动和开展的国际合作的详细信息。

[1]《“切尔诺贝利:回顾过去,走向未来”国际会议文集》;会议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切尔诺贝利论坛组织,于2005年9月6日至7日在维也纳举行。原子能机构,维也纳,2008年(ISSN 0074–1884;STI/PUB/1312;ISBN 978–92–0–110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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