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加
作为成员国参加
所有原子能机构成员国均可参加技合计划。该两年期计划通过与成员国的磋商过程共同制定,采用结果制管理方案。该过程涉及国家联络官、国家项目对口方和原子能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成员国内合适的主题研究机构和其他合作伙伴。
技术合作项目可持续两到四年。国家技合计划解决在国家计划框架(该框架确定相互商定并将通过技术合作活动支助的优先发展需求和兴趣)或国家发展计划中确定的优先领域。
成员国通过其国家联络官向原子能机构提交国家计划。国家计划草案包括计划概述、磋商过程和监管基础结构的细节以及项目概念。如果成员国提出请求,原子能机构将开展规划前工作组访问,以支持项目概念的拟订 — 在访问期间,还要对国家核安全和监管需求进行评定。每个国家技术合作计划都要确定项目对口方、最终用户和合作伙伴,以确保计划考虑到所有可能的利益相关方。
一旦提交,将检查项目概念的技术可行性,并确定和解决任何安全问题。保障部还将根据《规约》、INFCIRC/267号文件和所有其他相关决定检查项目的扩散风险。
技术合作计划草案在技术援助和合作委员会(技合委)11月的年度会议之前向成员国发布。技合委审查建议计划并提交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批准。技合计划周期于批准后的次年1月开始实施。
进修和科学访问
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技术合作计划支持通常作为技术合作项目的一部分提供的进修和科学访问。科学访问持续时间较短,面向高级职员和专家,而进修持续时间较长,面向工作经验较少的较年轻的工作人员。
进修支持国家层面和平利用核科学技术所需人力资源的开发。它们通常提供给大学毕业生或同等级别的人员,以及所需领域的技术人员,时间长达一年,主要采取面向项目的在职培训。
科学访问提供给高级职员,以便他们能够研究核科学技术的发展、特殊服务的组织方面和运作、培训计划和核科学短训班,或者观摩研究活动。科学访问拓宽发展中国家专家的科学或管理资质,为期不超过两周。
作为资源机构参加
原子能机构保持着一份有关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中可以提供诸如专门知识、进修培训、培训班和科学访问的优质服务以及分析服务的机构名册。有兴趣加入名册的机构应该具有可用的能力,并愿意为原子能机构的技术合作计划作贡献和与其他成员国的机构合作。
提供专家服务
核科学、工程和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在原子能机构的技术合作计划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帮助发展中成员国在众多专题领域实现自主化。一般来说,专家服务包括为该领域的项目对口方提供建议,为培训班授课,以及为会议做贡献。
在这个计划下,专家只在限定的时间内聘用,还要准备出国旅行。他们的具体任务由各技术合作项目的范围和目标确定。主要活动领域包括:粮食和农业、健康和营养、水和环境、工业应用、辐射安全以及核知识管理。
提供商品或服务
原子能机构每年采购总价值超过2亿欧元的商品和服务。原子能机构技术合作项目和研究合同所需的所有设备、供货和合同服务都是通过原子能机构的采购服务采购。